税金的种类与支付
税的种类和支付方法
请向自国总领事馆咨询
支付税金是所有生活在日本的居民的义务。税金是确保包括在留外国人在内的居民生活安定的必要财源。
税金制度非常复杂,也有部分按自国规定办理的。请向自国总领事馆联系咨询。
所得税(国)
居住者原则上对于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一年之间,在世界各国的所得收入进行纳税。对于只有工资收入的人,在其工作单位进行年末调整,原则上不需要自己申报所得税。至于非居住者的所得税,只对一定的“国内源泉所得”进行征收。根据其所得收入类别,有时只以源泉征收的方式就可完结纳税义务。
详情请向税务署咨询。
姬路税务署 电话 079-282-1135
(姬路市北条1丁目250番地)
住民税(县、市)
只有工资收入的人,并且从工资中已经扣除县、市住民税或者已进行了所得税确定申报者,不需进行申报。工资所得收入者的雇主将于6月至次年5月止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市民税,并向市缴纳。
工资所得收入者以外的人将收到从市政府发出的税金支付通知书,1年分4次缴纳住民税。详情请向姬路市政府市民税科咨询。
市民税科 电话 079-221-2261
固定资产税
拥有土地、房屋、折旧资产(总称为固定资产)者,必须按固定资产的价值负担固定资产税。
详情请向资产税科咨询。
资产税科 电话 079-221-2271
小型汽车税
小型汽车税是对4月1日现在您所拥有或使用的小型汽车征收的税金。必须在购买小型汽车后15天内,或在废车及卖车后30天内申报。
主税科 电话 079-221-2257










